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爆潛公社
#爆潛公社6067
這是我考第一張證照的教練
我很驕傲😊
但你為什麼要封鎖我
再怎麼說我第一張證照是找你考的
雖然當初你一直話術我跟我說證照還沒好
我等了一個月
後面打電話到總部
總部說我的證照在我考試完的一個禮拜就好了
但我還是非常驕傲
還好我有老二
不然看光光了😭
投稿日期: 2026年5月23日 04:33 CST
Publicado en: 22 de mayo de 2026 a las 23:50
爆潛公社
#爆潛公社6066
【分享安心潛水】別再被過時資訊誤導!2026 潛水保險的真相與教、學雙贏指南
最近潛水圈關於保險的討論很多,不少人以為「個人自由教練買不到責任險」或「現場投保來不及」,導致學生學得心驚驚、教練教得膽戰心驚。
事實上,現在的保險法規與數位科技早就進步了!以下分享 2026 最新水域保險正確投保與實務,讓大家安心學潛水、放心教潛水:
1. 店家/公司行號首選:富邦水域責任險(專屬 QR Code 系統)
對於有開公司、有營業登記的潛店或行號,富邦產險提供了非常成熟且數位化的解決方案:
承保對象: 限公司行號進行核保與承保簽約。
核保時效: 徹底打破過去「必須提前一天送件」的限制,只要公司一旦完成承保簽約,系統建置完成後,在下水前一小時完成線上投保即可。
實務操作: 富邦會給公司專門的 QR Code 投保系統。學員或客人在現場或出發前直接掃碼、填寫資料,完成後畫面就會即時出現保單號碼,代表成功納保,這也是行動科技時代最安全、最具時效性的作法。
2. 個人自由教練解方:旺旺友聯水域責任險(年度評估簽約)
沒有成立公司行號的個人教練(自由教練),不再是保險孤兒:
承保對象: 支持**個人教練(自然人)**名義進行投保。
核保方式: 採取年度評估制。旺旺友聯會針對教練的執照資格、教學資歷及過往紀錄進行綜合評估,審核通過後雙方簽訂為期一年的水域責任保險契約。
保障價值: 讓自由教練在符合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》(如水肺 1 帶 8、自潛 1 帶 4)的合法教學前提下,同樣擁有合法的責任險保障,避免遇到法律訴訟時無力賠償的困境。
⚠️ 大前提:如果是「非法/無照教練」,保險公司是絕對無法受理投保的!這也是保障消費者過濾專業教練的最佳防線。
3. 個人傷害險 vs. 店家/教練責任險:雙軌並行、互不衝突
許多人常把「學員自己買的險」跟「教練該保的險」搞混,正確的觀念是:
學生/潛水者自己保的: 屬於**「水域活動個人意外傷害險」**(保障自己受傷時的醫療與失能補償)。
店家/教練幫忙或依法投保的: 屬於**「水域遊憩活動責任保險」**(保障教練或店家因疏失、管理不當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)。
出險實務: 這兩種保險的性質與出險對象截然不同,兩者完全不衝突。只要活動本身合法(在合法海域、符合配比、無違規行為),萬一發生意外,兩邊皆可依法向保險公司申請出險理賠,給予潛水員雙重保障。
💡 核心帶走觀念
時代變了,現在的保險商品和科技早就克服了過去的青黃不接。
如果你是潛店: 請善用富邦的專屬 QR Code 系統,一小時前搞定投保。
如果你是個人教練: 請找旺旺友聯評估年約責任險,用專業照亮自己的職涯。
如果你是潛水員: 請認明合法教練。出發前自己線上買好「個人水域傷害險」,並確認教練有投保「責任險」,這才是對自己最負責的態度。
#安心潛水 #潛水保險正確觀念 #富邦產險 #旺旺友聯 #拒絕非法教練
投稿日期: 2026年5月23日 03:56 CST
Publicado en: 22 de mayo de 2026 a las 23:49
爆潛公社
#爆潛公社6065
謝謝專業律師的回覆
汪汪叫準備賠到脫褲子吧
【潛水法普文】
前幾天滑手機剛好看到 #爆潛公社 的這篇,藉機法普一下。如果這篇內容屬實的話,那麼可能要留意幾點:
1️⃣依照 #發展觀光條例 第36條、#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第3條、第10條規定,帶客從事潛水活動而具營利性質的業者,一定要為客戶投保「 #水域遊憩活動責任保險 」,不是公共意外責任險也不是其他保險,一定要是「水域遊憩活動責任保險」。
2️⃣根據「水域遊憩活動責任保險」保單條款,凡是在活動期間發生意外(包含前往水域途中、實際進入水域活動期間、活動結束後返回業者場所期間),不論是否是因為業者的疏失導致,消費者都可以直接請領保險給付【註】。以本案的醫療費用來說,就可在保額30萬的限度內按實際支出的必要醫療費用請領。
【註:依照保單的除外事項條款,例外在業者有違反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8條、第13條、第19條、第24條導致意外發生時,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。所以消費者事前還是有必要確認業者活動的合法性】
3️⃣如果業者未依規定投保,構成「 #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 」導致消費者受有不能請領保險費之損害,此時不論業者對意外發生有無疏失,消費者都可依民法第184條第2項規定向業者請求原可領得的保險給付。
4️⃣如果業者對於意外的發生有疏失,則除了上述針對醫療費用的保險給付外,消費者還可以進一步向業者求償其餘損害,包含:精神慰撫金、不能工作之損失、因而增加之支出(護具費用、看護費、就醫車資等)。
投稿日期: 2026年5月22日 23:01 CST
Publicado en: 22 de mayo de 2026 a las 23:48
爆潛公社
#爆潛公社6064
汪汪是潛水界NONO
喜歡偷拍性愛影片
還偷拍自己前妻
現在害人受傷了
這個爛咖會賠錢嗎
投稿日期: 2026年5月22日 10:02 CST
Publicado en: 22 de mayo de 2026 a las 05:44
爆潛公社
#爆潛公社6063
汪汪沒有錯,都是那個女生亂講,怎麼都沒有人替汪汪說話?本來就是自己要負責保險跟上架案的安全!骨折就要汪汪教練賠10幾萬!在家睡覺就好了,怎麼感覺潛水變成另類的年終獎金?
投稿日期: 2026年5月22日 06:09 CST
Publicado en: 22 de mayo de 2026 a las 05:44
爆潛公社
#爆潛公社6062
奉勸想學潛水的人,不管是考照還是 fun dive,真的不要隨便在網路上找私人接案教練。
今天早上我一路打了很多電話,包含 1999/1995 市民專線、消保官、國稅局、東北角管理中心等單位,整件事情才發現,如果要正式檢舉一位私人教練,基本上必須提供對方的電話與地址。但這兩項資料,我目前完全沒有。
即使如此,我還是先依照各單位建議,寄信向市長信箱、國稅局以及消保官信箱提出檢舉,現階段只能先暫時填寫 ADS 系統總部資料作為聯絡資訊,先把程序跑起來。後續有沒有效果,我之後再更新。
另外,我個人也不推薦 ADS 潛水系統。因為我致電詢問時,對方明確表示該教練確實完成受訓並取得教練資格,所以即使發生後續糾紛,也無法撤除他的教練資格。
接下來等男友休假後,我們也會去警局正式報案,刑事與民事都會一起處理。也許最後未必能有什麼結果,但至少我努力過了。
其實錢從來不是重點,真正讓人無法接受的是事情發生後的處理態度,真的非常粗糙、惡劣。至於後續實際提告內容與細節,暫時不方便公開太多,以免讓對方提前有所防範。
最後還是想再次提醒大家:
網路平台上的私人接案教練,真的缺乏保障。
投稿日期: 2026年5月22日 11:38 CST
Publicado en: 22 de mayo de 2026 a las 05:44
爆潛公社
#爆潛公社6061
汪教練在他的群組裡指稱我捏造事實,甚至說要對我提告。我想請問,我究竟捏造了哪一段事實?又是要以什麼理由告我?尤其「沒有保險」這件事,是你親口告知我的,Line 對話紀錄也都還在。(備註5/17早上八點集合潛水,下午四點在醫院得知骨折要開刀,詢問有無保險的對話紀錄)
事情發生當下,我回到離家最近的天辰醫院急診。照完 X 光後,醫生告知我是嚴重骨折,需要開刀裝骨板,我才知道傷勢這麼嚴重。當下醫生也直接告知,光骨板費用就要八萬多元,因此我第一時間便詢問汪教練是否有保險可以申請理賠,而他在 Line 裡明確回覆「沒有保險」。
當天我還穿著泳衣和毛巾衣躺在急診病床上等待健保病房。到了傍晚將近五點時,因為我有做光療指甲,便詢問護理師是否能先出院卸除指甲後再回來,因為手術至少需要兩根乾淨的手指。護理師告知,只要離開急診室,就必須重新掛號並再支付一次急診費用,所以我只能繼續等待。
之後護理師又通知我,當天已經沒有健保病床,只剩下 4500 元的雙人房與 6500 元的單人房。在我知道沒有保險、所有費用都必須自行負擔的情況下,我只能選擇較便宜的雙人房。
隔天早上九點準備開刀前,我先被推去做電腦斷層,醫生又告知我後腳跟也有骨折,因此骨板費用再增加到六萬多元。在明知沒有保險的狀況下,我根本不可能還要求最高等級的醫材或病房。整體住院與手術費用加總下來,已經超過十八萬元。
然而在這段期間,汪教練選擇封鎖我,完全沒有協商的意思,現在反而對外說我是在捏造故事、敲詐他。我真的很想問,我看起來像是在敲詐嗎?我提出的要求,從頭到尾都只是希望對方負擔該負責的醫療費用,以及我因受傷休養一個月所損失的薪資。我只是公司經理,一個月薪水五萬元而已。
投稿日期: 2026年5月22日 13:44 CST
Publicado en: 22 de mayo de 2026 a las 05:43
爆潛公社
#爆潛公社6060
請問(無保險的)海王子汪汪用繩子綁兩個潛水員
如果人被纏繞勒死的話
這次汪汪要找什麼理由啊?
A.我只收氣瓶費、沒收潛導費
B.我不認識他們,自己過來給我拉的
C. 沒有投保保險所以不理賠、因此汪汪不需負責
投稿日期: 2026年5月22日 03:05 CST
Publicado en: 22 de mayo de 2026 a las 05:42
爆潛公社
#爆潛公社6059
東北角海王子汪汪教練,在事故發生後的處理態度,讓我非常失望。
從我受傷、住院到開刀這段期間,他沒有主動關心過我的傷勢,後續更直接封鎖我,並將我移出群組。與此同時,他依然持續帶團,就像這件事情與他完全無關一樣。
其實我並沒有要求高額賠償,我提出的只有:
1. 因未投保水域活動相關保險所產生的醫療損失
2. 醫師建議休養一個月期間的基本薪資損失
我也已經給對方七天時間,希望能透過協商處理,而不是直接進入法律程序。老實說,我並不想長期糾纏,只希望拿回合理的賠償。
附上的醫療明細中,可以看到許多項目並非健保給付,包括自費醫材與健保床差額等。這些費用,都是在我完全不知道對方是否願意負責的情況下,必須自行先行墊付。
另外,針對對方聲稱我是「在岸上受傷」這件事,我想說明當時的實際狀況。
事故地點是在下水點,我被浪直接打上岸受傷,並不是一般人在平地跌倒。該潛點教練告知名稱為「鶯歌石」(大家俗稱的萊萊)。當時其實有兩個人同時被浪打到,另一位被捲進海裡後並未受傷,而我是被浪直接拍上岸,造成腳部骨折,當下甚至因氣瓶重量壓住身體而無法自行站起。
當時除了我男友之外,其餘三位已經先行入水。
若不是我男友在現場,我真的無法想像,在我已經骨折、無法行動的情況下,若再次被浪打回海裡,後果會是什麼。
後來,是我男友把我從下水點一路背回去,兩套裝備也是由他分次搬運回車上。整個過程中,其他人並未協助處理裝備或協助撤離。甚至在第一支潛水結束後,還持續勸我男友陪同下第二支,而不是優先協助將我送醫處理。
目前我想了解的是,這位教練是屬於哪個潛水系統?除了民事、刑事、消費申訴等方式外,是否還有其他正式管道可以申訴或檢舉?
對我而言,現在已經不只是賠償問題,而是我認為這樣的處理態度與安全觀念,可能會讓其他人未來也陷入危險之中。
投稿日期: 2026年5月21日 23:18 CST
Publicado en: 22 de mayo de 2026 a las 05:42
爆潛公社
#爆潛公社6058
你倒是摸的蠻開心的!教練!
投稿日期: 2026年5月19日 13:55 CST
Publicado en: 19 de mayo de 2026 a las 10:12